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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7-15 | 来源:平顶山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和《平顶山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7月10日
平顶山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平发改财金[2019]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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